本人今年在双壁湾2期买了一栋别墅,在签合同之前双壁湾销售跟我们说送前后花园面积将近300多平方米,但是等我们签完合同发现合同里中未提及赠送花园的面积也未附花园的平面图,我们要求开发商增加赠送花园的平面图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开发商告知我们房管局不允许这样操作!!本人第一次买别墅当时就看中双壁湾的前后花园大,开发商也向我们承诺花园是归我们所有,但现在我们花了几百万买这套别墅却发现赠送的花园在合同中一字未提!我们想请房管局局长在百忙之中抽空为我们解答系开发商在做虚假宣传还是真的有政策系规定别墅赠送的花园不能在合同里体现!若系开发商系欺骗我们,我们必定走法定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

市房产局回复: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上述条款中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是指规划确定为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开发商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绿地。您反映的问题,可循法律途径解决。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