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公办中学一名科任教师,已任职三年半班主任,近一年半,多次向学校领导反映,因为个人原因,不想当班主任,想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教学上。班主任的工作事务繁杂,本人无法胜任,现此工作已严重影响我的工作和生活,不仅没办法管理好学生,这也是对学生的不负责;而且经常将学校的负面情绪带回家庭,影响老公和孩子,导致夫妻生活不和谐,家庭不和睦。请教育局领导给予支持,明确当班主任的条例,作为一名普通老师是不是就没有选择的权利,任由学校领导摆布。
惠州惠东县教育局回复: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9〕59号)精神,班主任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岗位,班主任工作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同科任教师岗位一样计算基本工作量。作为一名合格教师,应当爱岗敬业,服从学校分工,团结同事,共同做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感谢您的来信。如果您确实有实际困难或有好的意见建议,可向学校反映,学校会给予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