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政府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投诉书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我叫***,四川达州人,身份证号码:***,于2017.03.12日到国安居管理的长江木门工作,但是从2018.06月份开始就没有领到工资了,共计18760元人民币,长江木门于2018.09月就由国安居转卖了用于偿还长江木门老板的欠款,我多次找到国安居处理欠薪一事,但是国安居都以长江木门是自负盈亏为由不予理睬,但是我们的工作都是在国安居的监管下进行的,每天上下班也要根据国安居规定统一打卡,我也咨询过专业律师,国安居不能依据与长江木门老板签订租赁合同来推卸监管责任,所以国安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长江木门的老板也有押金在国安居,我申请国安居用押金支付我的工作报酬也遭到拒绝,我也要养家糊口,国家政策也一直在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是国安居依然置若罔闻,现在年关将近,我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万般无奈下只能求助政府帮助,希望国安居能支付我的应得的工作报酬以解我的燃眉之急,万分感谢!!! 申请人:***2019.01.23

惠州惠阳区政府办公室回复:我局工作人员到国安居了解情况,国安居已经放假,联系国安居负责人,负责人称与长江木门是合作关系,相关资料要春节假期后才能提交,我局工作人员将相关情况通过电话告知来信人待春节假期后收到相关资料再行调处,来信人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