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局长您好, 我司为本地餐饮企业,主要经营饮料的餐饮单位,今年公司决定在店里开展图书售卖业务,做成一家咖啡和阅读的餐厅。公司在完成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及办理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后现需要给各地的分店办理出版物许可的备案业务。 目前了解到《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针对备案业务并未要求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感谢惠城区文广局对我司业务的大力支持,按照政务网上所需材料清单顺利完成备案,但在惠阳区文广新局,不仅要求提供房产证材料,还要求业主提供房产证原件。我们在惠州的业主很多都已定居在台湾、香港和国外,无法满足此要求,如果需要对提供房产查档和去银行开抵押证明也都是需要业主亲自前往,这与提供房产证原件无异。现此情况导致我们很多家餐厅都无法正常办理此手续,甚至备案都比办证难,我司遵守国家法规,总公司现已在惠城区顺利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但惠阳的分店在无备案的情况下,图书售卖业务也迟迟无法开展。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损失。贵局答复说现在全力下放,但是各区要求标准不一,办证难,每次都要跑很多趟,给企业增加了很大的负担。现在国家提倡简政放权,简化流程,还请贵局帮忙协调,为企业减轻负担,减轻办证的费用,顺利开展业务,盼复!。 此致! 致礼!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回复: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出版物经营性许可证办理备案手续事宜,已收悉。 经了解,您公司在惠城区文广新局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惠阳区内的6家分店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已办理4家。2018年11月,您公司位于淡水街道办区域内的4家麦当劳快餐店,提交了办理出版物零售备案申请,当时无法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地产权证》原件,未予受理,惠阳局工作人员告知可向房产部门申请出具《房产登记簿档案查询单》,随后您公司也提供了《房产登记簿查询单》,顺利办理了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内4家分店的备案手续。现反映的是在深汕高速公路沙田服务区内2家麦当劳快餐店未能办理出版物零售备案手续。经核实,此2处经营场所未能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地产权证》等产权证明。根据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明党员干部在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工作中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惠市纪发〔2013〕28号)文件要求,“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前置审查,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供电、供水、供气服务。工商、税务、质监、卫生等部门不得为使用违法建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相关手续证照。”因此惠阳局对惠州金拱门食品有限公司深汕高速公路沙田服务区2家麦当劳快餐店申请出版物零售备案业务要求提供必要的场所证明文件,因业主在外无法提供材料是企业内部因素,不能作为办事难的原因,如果企业能提供合法场所的证明文件,惠阳局将尽快给予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谢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