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车上。在没有影响交通和行人的情况下。就在路上临停一下。但超1分钟。马上视频抓拍,这个是否合理?你罚款,没毛病。但路边没有明确标志说明,不能临停2分钟。这执法,有点说不过来吧。队长还有。十小门口那个接送车道。写是随停随走。。能不能写上一个明确的时间范围。
市交警支队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东湖北路违停查处问题,经江北交警大队桥东中队巡查核实,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城市道路交通压力增大,乱停车现象日益严峻,较大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群众正常出行。目前,东湖北路施划有道路停车泊位,并树立有禁停标志牌,表示禁止长时间或临非法占道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希望广大驾驶员将车辆有序停放在附近停车场或施划的道路停车位,避免影响交通。另外,学校门口设置的接送专用车道,该车道允许车辆临时停放接送学生,由于接送时间难以明确,一般不影响专用车道正常接送学生,不会予以拍照处罚,希望网友予以理解,接送学生做到即停即走,避免防碍道路通行。若当事人对交通违法处罚还有异议,也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办公室(地址:惠城区惠州大道东平段178号,电话:0752-2309358)申请行政复议,我们依法依规处理。感谢您对交通管理的关注和建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