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局长: 您好!大概一个月前,在各个路口看到执勤的交警向电动车主们发放传单,呼吁他们骑电动车时走非机动车道,如无非机动车道就尽量靠右行驶。,而且当时很多地方也挂了横幅提倡这种行为。当时觉得这一呼吁很不错,也符合交通安全的规定。然而最近在佳兆业附近,人人乐附近等很多地方,却看到在红绿灯前的机动车道上竟然设置了电动车等候区。请问钟局长,这两种行为是否矛盾?在机动车道前设置电动车等候区,请问当绿灯亮起时,电动车主如何从中间道上靠右行驶?而当电动车主在靠右行驶时,势必造成机动车缓慢行驶,无形中又增加了交通堵塞,且又如何能保证后面的机动车安全不剐蹭到电动车,酿成更大的交通事故?
市交警支队回复:尊敬的王女士,您好!关于设置电动车等候区的问题,经支队专项办核实,今年11月份,交警支队对我市电动车管理设计“电动车等候区”及“电动车利用安全岛过街”两种交通组织方案,经过网络投票,结合我市实际交通组织现状,决定采用“电动车等候区”这种交通组织方案,并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向社会公布电动车通行规则。在市区有条件的路口设置电动车等候区,将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分开,使得两者等红灯时“各有其道”,确保交通秩序更规范、更安全。其中,电动车通行规则分为路段和路口两部分。路段通行规则为设置有非机动车专用道的,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道路未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的,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且不得越过最右侧车道的左侧车道线。路口通行规则制定为:当左转与直行信号灯均为红灯时,左转、直行电动车进入相应方向的等候区,机动车灯为绿灯时通过路口。当信号灯为绿灯时,允许电动车跟随机动车直行;左转电动车靠右等待,待直行信号灯变红灯再进入等候区。下一步,我们会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广泛普及电动车通行规则,引导电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及时纠正、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不断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感谢您对交通管理的关注和建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