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您好,本人曾与2016年年底激活并缴纳了大概一个月的社保(工厂缴纳),后离职回到惠州博罗,于2017年四月份开始续交社保(新工厂),但并没有办理社保转移,目前本人已于2018年11月份离职,后续由个人续交。请问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我本人又应该如何续交社保?以及每月提交的社保费用应该是多少?感谢!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回复:尊敬的参保人,您好!博罗分局已电话答复您本人,如仍有疑问可直接致电0752-6626662咨询。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