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现行的产假是多少天?用人单位有没有权利提前结束产假要求上班?我现休产假142天,用人单位要求去上班,说产假结束了,这合法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答复如下;一、产假天数《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二、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用人单位要求您未休完产假就提前上班,若您不同意,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如有侵权,您可持身份证到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投诉。咨询电话:2789352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