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人(单位):惠州市宏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752-5188001、0752-5190888 (开发商)*** (销售员)1、开发商并未按照认购书上约定的在签订认购书之前,向本人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等告知、说明义务; 2、涉嫌未明码标价的违规行为。3、涉嫌唆使假收入证明向银行骗贷的违规行为。4、涉嫌唆使信用卡套现、首付贷及提供首付分期的违规行为,销售员提出的贷款问题解决办法后,本人有些犹豫,我强调首付款筹齐有些难度,已经超出我的预期,销售人员就说可以想办法找亲戚朋友借,开发商还提供首付分期的服务,延期可做到10月31日之前交付1成首付款,余下的在11月底前交付。10月份期间销售员频繁电话催促我夫妻尽快过去交首付签约,还说可以套现信用卡凑首付,实在不行做个首付贷可以贷20万左右,这样可以减轻我的购房压力,销售员提出首付款的解决办法后,我才缴纳购房定金。但事后通过了解,这是违规的。5、涉嫌欺诈违规行为,咨询过程中,本人欲购买126.38平的房子,销售员告知认购总价是1703396元,除去30%的首付款,仍须贷款大约120万元才能把这套房子买下来,因为本人的妻子目前没有工作,不确定能不能贷到这么多金额,当我把顾虑告诉销售员,销售员十分肯定地告诉我说我们是首套房保证能贷款120万,本人对此信以为真,这对我决定继续了解以及最终决定购房起到了直接且至关重要的作用。事后本人咨询银行专业的贷款人员评估只能贷款大约80万元左右,与销售员的承诺严重不符。6、涉嫌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违规行为。7、涉嫌不明收费的违规行为,销售员说签约交纳首付款外,还要额外缴纳7700多元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可以刷信用卡。8、涉嫌拒绝添加购房合同补充条款的违规行为。9、涉嫌存在霸王条款的违规行为。以上诉求均有录音、图片、协议为证。基于以上原因,为了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特此提起投诉,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够帮我协调处理,要回购房定金共5万元整。
惠州大亚湾区房管局回复:尊敬的网民,感谢您的来信,根据您的来信内容,回复如下: 关于定金问题,据了解,开发企业与您双方已自行协商处理。我局致电您核实上述情况,您表示情况属实。 购房和物业纠纷诉求可致电0752-5536946或到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信访接待室进行表达,我们将会安排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为您解答。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地址:惠州大亚湾区石化大道420-4号。 “大亚湾房管”微信公众号、“大亚湾房管局”官网已开设购房风险提示专栏,欢迎广大购房人关注。 “大亚湾房管”微信公众号已开通“民意直通车”,欢迎广大市民通过“民意直通车”与我们交流,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区房管局 责任领导:叶远军 经办人:傅庆雄 联系电话:0752-5566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