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于2018年12月2日在市网络问政平台投诉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不作为,于12月11日收到网络问政回复,该回复内容严重与事实不符,实际是严重的推诿行为,具体表现如下:一、博罗县亚热带夜总会确实成立于1993年,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港资企业不得不以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的形式进行注册,所以挂靠在博罗县集兴综合贸易有限公司名下,性质为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但实际上博罗县亚热带夜总会一直由港商***独立经营,这一事实,也有博罗县公安局博公请【2015】19号文件予以证明,博罗县亚热带夜总会实际上是独立的个体,并非隶属于博罗县集兴综合贸易有限公司或博罗县公安局的分支机构,所以在1998年博罗县集兴综合贸易有限公司注销的时候,博罗县亚热带夜总会才一直存续至今。因此,博罗县亚热带夜总会请求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副局长补办营业执照及变更联络员,合情、合理、合法,该局又以历史原因不予办理就是实际的行政不作为。二、博罗县亚热带夜总会法定代表人、香港商人***在本人陪同下曾到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窗口,拿出《惠州日报》在2016年5月9日的营业执照遗失公告,并要求变更联络员,该局黄副局长、莫股长还是不予以办理,当我们问及博罗县亚热带夜总会在2014年期间登记过杨联络员,当时也未曾听杨联络员说要上级公司或博罗县公安局加盖印章才能办理,现因该联络员无法联系上,博罗县亚热带夜总会要求变更联络员反而得到这些无理的附加条件,那么,在黄副局长及莫股长与本人面谈的时候,黄副局长声称会依法依规办理,现依法依规办理却要提供这些本人无法提供的资料,难道当时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帮杨联络员办理的时候不是依法依规?三、本人受博罗县亚热带夜总会法定代表人、香港商人***委托,现本人请求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副局长提供原杨联络员办理营业执照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让我们根据杨联络员原提供的资料补齐,快速补办相关手续,免得造成我公司的巨大损失。本人在收到市网络问政平台的回复后,拨打了回复内容中所留电话,本人表示只要是博罗县亚热带夜总会及法定代表人***能够提供的资料,本人都愿意配合,得到的回复依然是需要盖博罗县集兴综合贸易有限公司的公章或博罗县公安局的公章,对于该黄副局长、莫股长推诿、不作为的行为,本人实属无奈,只能再次问政。希望相关部门及领导能够重视,保护港商跟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惠州市纪委信访室回复:转博罗县政府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