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彩虹城伟才幼儿园肆意涨价,连续三年每年涨一千,从来没有文件通知,园方态度爱读不读,只是老师口头通知,这个学期再涨一千,新生报名已经破万,远超深圳等一线城市,小百姓不负重荷,苦不堪言,教学质量跟配套设施不成正比,园区活动空间小。难道就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来监督管理吗?希望领导为了百姓为了祖国的花朵严查此事。不知道发这个地方来是否正确,如不是麻烦转发到对应部门,感谢。

惠州惠阳区政府办公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惠阳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了解,我区民办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办法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第十三条:“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收费,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视相关改革进程及市场竟争程度适时放开;其余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民办学校可以按学期或学年收费,收费项目、标准和方式应在招生报名开始前不少于30天向社会公示,不得在公示项目和标准之外收取其他费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7年9月1日设施)第三十八条规定:“民办学校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监督。”针对信中反映问题,我局到彩虹城伟才幼儿园查看现场和查阅相关台账后,认为该园本次调费的涨幅过大,且未取得主管部门的认可,我局已责令该园暂停本次调费申请。如您对幼儿园收费工作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局民办管理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52-3826031。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