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划生育家庭缴新农合咨询
发件人:独生子女
发件时间:2018-12-10 22:22:07
发件类型:咨询
咨询内容
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父母不需要缴纳新农合,请问被认定的子(女)是否需要缴纳新农合费用?
受理者:巴东县人社局
操作人员:巴东县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8-12-11 17:36:06
巴东县人社局
你好!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东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征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18〕36号)文件规定:“经认定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由县财政根据资金筹集渠道予以全额资助参保。”请你与卫计部门联系,确定你本人是否是卫计代缴对象。联系电话:0718-4330651。巴东县医疗保险局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