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关于公积金提取的问题!
发件人:匿名
发件时间:2006-9-4 9:19:11
发件类型: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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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家庭购买了住房一套,合同以我老婆名义签署,我以及我老婆的爸爸是共有人,但是以我本人的名义办理的商业贷款,这种情况下,我老丈人的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如果可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谢谢!!
受理者: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操作人员: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2006-9-4 16:12:46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您好!可以提取。除正常还贷提取所需材料外,您岳父还要增加购房合同或住房共有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