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及高温等劳动报酬
发件人:匿名
发件时间:2006-9-4 11:05:23
发件类型:反馈
反馈内容
我们是双塔街道再就业的人,今年高温天区政府及街道相继给予了我们防暑降温的物品,表示对我们的关心,我们表示感谢.但我们最低工资应该690元,而我们实际到手只有660元,为什么?据说南门街道就是690元,是否属实,请你们关心一下.按劳动法,高温及节假日都有相应的待遇,而我们为什么不能等到呢?
受理者: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政府
操作人员: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06-9-14 13:07:52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政府
王小于,你好!请留下可联系得到你的电话,以便与你直接沟通。也可咨询6522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