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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民生
我能否收养他
发件人:
匿名
发件时间:
2006-9-4 14:03:12
发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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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内容
我现年39岁,园区户口,有一儿子,上初中,现在我有一亲戚生了一个二胎,无力抚养,我能收养吗?国家有这政策吗?请回复
受理者:
苏州市民政局
操作人员:
苏州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06-9-5 10:32:49
苏州市民政局
国家《收养法》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之一就是:收养人"无子女",您已经有了一个孩子,所以不能再收养。
苏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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