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以引进日本草莓种苗,但引进的草莓种苗禁止携带土壤和介质,根部必须进行药剂除害处理。

引进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在上海市农委政务网进行网上申请,申请通过后,向市农委行政许可受理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上海市农委行政许可受理厅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其申请材料的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退回理由。

(3)上海市农委受理厅将受理材料转交至上海市植物检疫站。上海市植物检疫站收到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内容完整性和规范性的审核,并对草莓种苗引进后的种植地隔离条件进行现场调查。

(4)上海市植物检疫站根据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引进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单》;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