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国家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登记制度,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受法律保护。如吉林“长白山中国林蛙油”、杭州“西湖龙井”、上海“南汇水蜜桃”,受到保护,不能冒用或滥用。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请条件如下。

(1)称谓由地理区域名称和农产品通用名称构成。

(2)产品有独特的品质特性或特定的生产方式。

(3)产品品质和特色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4)产品有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

(5)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