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说的“老母猪”指专用于繁殖淘汰之后的母猪,老母猪肉肌肉纤维的粗细、口感、香味、色泽、弹性与一般的育肥猪肉有很大的差异,质量明显低于一般的正常育肥猪肉,口感也差很多。淘汰老母猪一般用来加工肉松或罐头食品出售。

按照国家《鲜、冻片猪肉产品标准》的规定,老母猪严禁用于加工成分割肉出售,但并没有规定老母猪的肉不能食用。因此,老母猪肉可以用于销售、食用,但必须挂牌明示母猪肉。

不法商贩将老母猪肉冒充一般的肥育猪肉、牛肉出售,以次充好、制假售假,应受到道德的谴责及法律的制裁。